公告公示

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条件

作者:岫岩满族自治县 点击次数:167 发布时间:2020-12-14   打印本页  关闭本页

一、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,农民合作社或其他农业组织,须法人持本人身份证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;

二、购机发票原件及原件(粮食烘干等需安装的设备,需出示能说明部件的购置合同或安装合同等资料)复印件,并清晰标明出厂编号、发动机号、大架号等信息;

三、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等动力机械须出示产品合格证及复印件

四、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等动力机械须出示落户证明,除此之外的机械需电子版人机合影

五、购机户须告知有效联系方式,并在年度内不能随意更换;

六、购机户户籍住址与实际住址不符的,请告之实际住址;

七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、定额补贴、先购后补、县级结算、直补到卡(户)的原则,但以系统审核为准,系统不能录入的,将不予办理农机购置补贴。

 

咨询电话:7822694

7800098

岫岩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发展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