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点击次数:443 发布时间:2018-05-17 打印本页  关闭本页
根据《辽宁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要求,省农委组织有关专家实施了《2015-2017年辽宁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》评审工作,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自2014年12月30日起至2015年1月13日止。在公示期间,凡对公示的产品及其企业资格有异议的,可以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辽宁省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反映。(地址:沈阳市黄河北大街88-12号,邮编110034。联系电话:024-86514078,传真:024-86521092,E-mail::ln86521092@163.com)。所反映的问题要客观真实,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、单位及联系方式。
附:《2015-2017年辽宁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》(公示稿).rar